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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慧的家庭历尽沧桑。嘉慧在1970年出生于内地,自小和父母及弟弟同住。嘉慧的祖父母本来于五十年代在菲律宾有自己的生意,后期被「建设中国」这方针所吸引而回流到中国发展。怎料回国不久便遇上文化大革命爆发,当时两人在国内有多块田地,因此成为了「地主」及「资产阶级」,即是革命分子的批斗对象。迫于无奈,两人最后于六十年代逃难到香港。嘉慧的父亲则要照顾自己的祖父母直至他们离世,1968年才移居到香港会合亲人。
嘉慧的母亲及弟弟则在1990年到香港与家人团聚。「我嘅屋企不停被唔同嘅社会事件拆散」。嘉慧自己的家庭一直不能完完整整团聚,是由于政府的施政及不同的社会事件。根据嘉慧的忆述和理解,当时中国政府要求举家移民到香港的人,要把一定比例的家庭成员留在内地,好让家属照顾内地家人时,为内地政府带来资金流入,因此她被滞留在内地。1999年终审法院判决内地港人子女可享有居港权后,嘉慧遂来港争取。嘉慧认为自己的家庭生活,因为两地政策及社会变化而变得非常坎坷,令家庭支离破碎,天伦之乐遥遥无期。
嘉慧无法跟妈妈和弟弟一起来港,但原来这并非事情本应发展出来的结果。在弟弟及母亲不辞而别时,嘉慧的舅父不忍隐瞒,透露了其实获政府批准到港的是嘉慧,但最后母亲认为弟弟年纪小需要人照顾,当时嘉慧已成年可照顾自己,又可以透过结婚嫁人改善生活,因此决定走后门将可到港的换成弟弟。
「我曾经真系好憎我屋企人,点解要拣我细佬而唔系我,之后我先知原来佢哋根本无得拣」。当时知道自己被母亲掉包的嘉慧非常愤怒,认为是母亲不爱自己。嘉慧与家人的关系急转直下,长期没有联络,渐渐疏远。直到后期嘉慧于1997年以旅游探亲为由来港与家人相见,嘉慧才明白到自己的家人并非不爱自己,而是政府的施政方针令家庭不能完完整整地移居到香港。
1999年,嘉慧在新闻上看到终审法院就居港权案件的最终判决,认为自己根据法官的裁判应该有居港权,因此到香港申请身份证。但当时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声称十年内将会有167万人涌入香港,言论造成公众恐慌,亦引来了香港回归后的第一次人大释法推翻判决。为求在香港与亲人团聚的嘉慧,唯有为居港权在政府总部静坐抗争,之后亦有众多抗争者被捕及遣返内地。
被遣返后,她在2001年再度回港抗争,最后她代表抗争者与政府谈判。于谈判中,她表达了三个主要诉求,分别为停止拘捕本港境内的「超龄子女」,政府为「超龄子女」设立申请居港权的渠道,以及撤销香港身分证申请的黑名单。不少抗争者都害怕在谈判中被政府录影,对自己不利,嘉慧却说:「我讲嘅一切都系真实,因此我根本唔需要担心被政府录音影相。」就是这种坚定的信念,令嘉慧愿意代表抗争者进行谈判。虽然谈判后嘉慧仍然被遣返,但她从来没有后悔参与谈判。
被问及从何时开始觉得自己是香港人?嘉慧认为自己从出生起已经是香港人,大部分的家人都在香港生活,嘉慧自小就认同香港,知道自己迟早会来香港生活。最终嘉慧透过婚姻来港,并表示来港生活后,自己的视野及见识扩阔了不少。当中有不少事物在内地是不会看到或听到的,例如有游行示威或一些反对政府施政的言论。她相信这一切都源自香港人所拥有的言论自由,而这份自由亦令嘉慧觉得香港人之间有种特别的温暖,这种温暖亦强化了嘉慧对自己作为香港人的身份认同。
虽然最终来到香港,然而每当嘉慧回想自己花了大部分的青春,不断在这些争议及抗争中游走,难免感到一点唏嘘。嘉慧更清楚明白自己的故事并非只发生在她个人身上,而是发生在一整个「超龄子女」的群体里面。当中亦有大部分成员未能如嘉慧般幸运,还在争取当中。当我们经常认为香港人的身份是与生俱来的时候,社会其实亦有一群人为了这身份,牺牲了不少时间及精力,拼了大半的人生。
撰文:吴梓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