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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成長的路上,Nocus花了很長的時間去尋找一個準確的詞語去描述自己的性取向。Nocus早於年幼時已知道自己對男生及女生也會產生興趣。然而在教會及小學避免談及同性戀的議題下,Nocus對自己的性取向感到非常困惑。即使她在中學的課堂初步認識了同性戀的概念,她仍認為以同性戀形容自己並非恰當。直到Nocus在大學修讀文化研究,從中接觸到雙性戀的概念及理論,發現和自己的情況相似,才發現以「雙性戀者」自稱,會更貼近她的感情狀態和切實反映目前自己對親密關係的期望。後來她在暑假在性神學社參與實習工作,令她對雙性戀光譜及議題有更加深入的認識。
在很多保守的基督徒眼中,同性戀是一項原罪。Nocus當時所身處的教會亦不例外,在Nocus剪短頭髮作男性化打扮後,教友就已經非常關心她的性取向是否「出了問題」,但卻也沒有人願意明言或是以開心見誠的方法提問,只著眼於把一個人頭髮的長短與愛慕對象拉上關係。因為教會就著性傾向的討論,只有一種立場—他們傾向把雙性戀者和同性戀者混為一談,同時指責雙性戀者是「萬能插蘇」,亦是濫交的一種。由於感到壓力以及並沒有在教會裡認識到其他有相近掙扎的信徒,Nocus 選擇隱藏自己的掙扎,以繼續留在教會。不過與對同性戀的指控相比,Nocus認為雙性戀者在教會所受的關注更少,通常只被視作同性戀或異性戀之間的過渡階段,連被討論及針對的資格也被埋沒。因此對Nocus而言,這其實是一種冷暴力。不過多年教會生活之中,最令Nocus痛苦的是自己不能對神及身邊的人完全坦誠。
除了教會,性取向與宗教的抵觸亦影響了Nocus與家人的關係。在Nocus的眼中,她的母親是一位非常虔誠的基督徒,聖經的經文就如教條一樣不可干犯。因此在Nocus寫信向母親出櫃時,母親偷偷地哭了一個晚上,因為她認為Nocus犯了原罪,同時自己作為母親亦責無旁貸。為了修補兩人之間的關係,以及讓母親明白她的管教方法並不是導致Nocus 成為雙性戀者的原因,Nocus後來邀請了母親出席自己的浸禮。在浸禮中,母親觀察到Nocus受洗的過程其實與其他基督徒並沒有任何分別,又發現其他性小眾信徒亦同樣期望認真對待信仰,Nocus更不會因為性取向而放棄追尋基督的旨意,也就漸漸釋懷。從此以後,兩人的關係逐漸得以改善。另一方面,Nocus的爸爸是一名社工,對性小眾一直有初步認識,但更重要的是,他內心有一個莫名的信念:「只要Nocus 無論人生好壞都不會放棄基督信仰,上主自然會為Nocus安排一段獨特、平安、無人能夠隨意定斷的人生」,因此並沒有對Nocus的出櫃特別反感。
後來Nocus離開了教會,加入了一些對性小眾比較友善的教會。在新教會裏,她可以平等地按能力參與事奉活動。對Nocus而言,性取向及宗教之間的矛盾令她在成長路上吃了不少苦頭。不過隨著Nocus的父母和教友逐漸接納她的性取向,Nocus終於可以鬆一口氣。
對父母及親友出櫃後,Nocus近年一直活躍於性小眾的平權運動。她加入了性神學社,專注出版一些同志神學及酷兒神學範疇的學術論文,同時協助其他基督徒將一些西方的神學作品翻譯成中文。另一方面,她更與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泰國、台灣及三藩市等華人性小眾基督徒組成了一個網絡,定期互相分享在同志社群的工作經驗。她更與本港其他的非政府機構組成了一個聯盟--「彩虹之約--共建同志友善教會行動」,在政府的政策諮詢過程為性小眾群體發聲及作倡導工作。Nocus希望性小眾日後不用再被世人標籤,自己也不用再被視為特殊的存在。她希望性小眾能夠像普通人一樣快樂自在地生活,平等地參與和改變社會。
撰文:吳梓滔